斯蒙在意的倒不是这个,他只在乎这个是不是真的金的,要不是旁边有旁人在他就上牙了。
“咳咳。”奎恩在旁边咳嗽了一声:“公爵大人,这次您一个人打败了近百个劫匪,有没有兴趣和我比试一下?”
虽说奎恩逗比了一些,可也是有着贵族一贯的喜欢荣誉,如果自己能够打败这个猛人那可是能吹嘘好久的事情。
要和我单挑?
不是斯蒙小瞧奎恩,他身上怎么说也是有着许多技能,你一个普通的男爵就想单挑是谁给你的勇气,梁静茹么?
奎恩眼里的战意很浓,斯蒙总觉得这家伙应该不会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男爵,要知道男爵在正式的贵族封号里是仅强于最低等的爵士的,爵士一般是给那些没有封地的立过大功的人。
不过爵位是很难授予的,像华夏的历史上普通的白身也只能通过杀敌来积攒军功升爵,不过在很多朝代的末期通常会捐爵,把一些低等的爵位给卖出去充国库。
一般军功封爵也只是相当于普通的爵士而已,可能会免税免役,普通情况下是没有食邑的。
男爵相当于一个门槛,从这个级别开始就意味着你可以拥有正式的封地,而且大部分的爵位都是可以世袭的,正式迈入了社会的上层。
初中很多人都学过“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”这句话,在中世纪的欧洲一个贵族可以掌握他封地的所有权利,哪怕是国王也无权去随意剥夺贵族的封地,很多的国王还要受限于贵族。
……
“比什么?”既然奎恩想要比试比试斯蒙也比较好奇自己的实力,那些劫匪对他来说也只是力竭了而已,如果体力充足完全不是他的对手。
奎恩看了看斯蒙身上的伤口:“等你的伤好了我们再比试,到时候随你挑。”
很显然奎恩对于自己非常有信心,毕竟他可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!
咳咳。
……
太阳有些刺眼,斯蒙微微的眯住眼睛玩着不远处的教会营地,总想要做点什么呢。